樊劍波:關于“嚴以用權”研討體會
領導干部和普通群眾的最大不同莫過于手中有權、肩上有責。如何對待權力,怎么使用權力,是衡量一個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標準,也是“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的重要內容。嚴以用權,就是要堅持用權為民,按規(guī)定、按法律行使權力,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做廉潔自律的“清白人”。
知道權從何來,才懂得權如何用。共產黨人的一切權力來自人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決定了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是實現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黨員干部必須時刻清醒地認識到,權為民所賦,利必為民所謀。把人民群眾置于心中最高位置,把群眾關切作為指向,以群眾滿意與否作為權力行使是否得當的重要標準,是權力姓“公”的政治屬性使然,也是人民群眾對黨員干部的期待所在。
嚴以用權首先必須嚴格端正權力觀。中央紀委近期通報的違反八項規(guī)定精神的案件中,違規(guī)配備使用公車問題最為突出,這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當前一些領導干部仍然在濫用權力。在一些領導干部那里,權力不是來自組織信任和人民重托,而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言行上唯我獨尊,作風上專斷浮夸,生活上奢靡享樂。這些現象,無不折射出權力觀的偏差、扭曲甚至倒置。
正本才能清源。領導干部要從思想深處入手,轉變用權理念,真正認識到即使身居高位頭上仍有戒尺,越是位高權重,為人民服務的擔子也就越重。不能甘做“糊涂官”、只當“太平官”,要主動作為,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從思想到行動,真正將行使權力的價值目標回歸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上來。
嚴以用權,單靠覺悟不保險,要有制度才管用。用法律明確權力邊界,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必須完善黨內法規(guī)建設,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構筑規(guī)范權力運行的制度軌道。黨的十八大以來,以黨員干部作風建設帶動權力規(guī)范運行取得顯著成效。當前,國務院正在按照“法無授權不可為”原則加快建立和完善的權力清單制度,讓權力的任性空間越來越小直至完全被“馴服”。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監(jiān)督是有效的防火墻。確保領導干部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還要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接受最廣大群眾的監(jiān)督。要盡快推動“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公開,建立健全權力監(jiān)督和責任追究機制,一旦濫用權力,不管任上任下都將被嚴厲追責。通過加強監(jiān)管和完善追責制度,管住權力觸角,倒逼領導干部勤于干事、勇于擔責。
權力越大,責任越大。領導干部是推進“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的領頭羊,是團結帶領群眾創(chuàng)造幸福生活的主心骨,珍視并善用手中的權力,切實做到嚴以用權,心中有戒,才能不辱使命、不負重托,讓權力造福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