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wǎng)!

根據(jù)《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從業(yè)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而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作者:煤礦安全網(wǎng) 2022-05-31 10:00 來源:煤礦安全網(wǎng) 安全生產法 單位 從業(yè)人員 工作 工資 福利待遇 合同
題目信息:

  根據(jù)《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從業(yè)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而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A.疑問

  B.拒絕服從指揮

  C.檢舉

  D.控告

  E.拒絕強令冒險作業(yè)

答案

煤礦安全網(wǎng)(http://m.myworldofnumbers.com)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礦安全生產網(wǎng) 徐州鑄安礦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wǎng)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