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藻煤電公司煤礦井下采區(qū) 臨時動火安全保障措施審批單
動火時間:
動火地點:
動火原因:
動火種類:
影響范圍:
現場負責人:
安全監(jiān)督人:
編 制 人:
編制單位:
編制時間:
抄送:礦總工、安全礦長、安監(jiān)處、機運部、礦調度室、通風隊、救護隊、施工隊
會(審) 簽 欄
一、申請單位會簽
施 工 隊:
生 產 部:
機 運 部:
調 度 室:
通 風 部:
安 監(jiān) 部:
生產礦長:
安全礦長:
總工程師:
礦 長:
二、煤電公司審簽
安 監(jiān) 部:
機 運 部:
通 風 部:
總工程師:
一、規(guī)定措施
㈠、準備工作
1、在動火地點前后兩端10米范圍內,應是不燃性材料支護,對不能移動的可燃結構、設施或設備,必須財用不燃材料進行可靠隔離;
2、敷設有專用供水管,并用水沖洗該地點,使底板、煤壁和巷幫保持濕潤;
3、必須將粉塵、雜物、油垢等清掃干凈,在有火焰、火星可能飛濺到的地方,必須鋪上一層厚50mm以上的沙或石粉;
4、在動火地點必須備有2—4只滅火器、0.2—0.3m3河沙或細石粉;
5、在動火地點回風側5米范圍內,懸掛一臺便攜式瓦檢儀,監(jiān)測瓦斯?jié)舛鹊淖兓?span lang="EN-US">
6、動火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巷道頂部和支護被板后無瓦斯積存;
7、氧氣瓶、乙炔氣瓶應放置在安全地點,距離動火地點不小于10米,氧氣瓶與乙炔氣瓶的間距不小于5米,并有專人在附近進行監(jiān)控;
8、安排有至少2名救護隊員在進風側安全地點現場值班,隨時準備施救以防不測;
9、動火作業(yè)地點的回風系統(tǒng)必須揭示警標,禁止在動火期間有人員進入;
10、準備工作結束后,經礦驗收組對動火地點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yè)。
㈡、動火監(jiān)控
1、動火前,現場負責人必須向礦調度室匯報準備工作驗收情況,經礦調度室同意后,即可進行動火作業(yè);
2、動火期間,在動火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炔怀^0.5%;
3、現場負責人必須隨時掌握動火作業(yè)進展情況,安全監(jiān)督人必須隨時監(jiān)控安全情況,瓦斯檢查員必須隨時檢查瓦斯涌出情況,有專人負責適時灑水和滅火工作;
4、動火期間,在動火地點附近有突出危險的區(qū)域,嚴禁裝藥、放炮作業(yè),必須停止一切可能引起突出的生產活動 ;
㈢、動火結束
1、必須對動火地點進行清理和灑水,并派專人留在現場觀察,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觀察時間不得少于0.5小時。
2、所有動火設備:電焊機、割炬、氧氣瓶、乙炔氣瓶等,必須按規(guī)定運出或存放;
3、現場負責人應將動火作業(yè)以及現場清理情況,向礦調度室匯報,經調度室同意后,方可組織人員撤離。
二、針對措施(各單位根據動火地點實際情況的補充規(guī)定,可附頁)
臨時動火安全保障措施貫徹情況記錄表
時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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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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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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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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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學習人員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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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職務或工種 |
在動火中擔任的工作或任務 |
簽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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