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寧集團白芨溝煤礦掘進隊生產副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生產副隊長是隊長在生產管理方面的助手,在隊長的領導下,負責本隊的生產管理工作。
第一條負責檢查“三大規(guī)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其本隊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指示和決定。
第二條隊上的、年、月計劃下達后,負責制定任務計劃,提出組織措施,保證任務完成。
第三條負責本隊工作面得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工作,參加上級組織的安全檢查。
第四條負責本隊采掘方面的安全工作,狠抓工藝過程,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正規(guī)循環(huán)作業(yè),確保生產質量。
第五條負責工種進行勞動競賽和技術練兵等工作,鼓勵員工在采掘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六條參加隊務會議,研究解決本隊存在的各種問題,及時向隊長匯報工作,主動提出改進工作建議。
第七條根據生產需要,負責召開生產班組參加的全隊分析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總結經驗教訓,并向隊長匯報。
第八條經常深入井下跟班作業(yè),指揮生產班組生產,對在生產中存在的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或不服從領導者有權停止工作,造成影響生產或安全的可以根據情況對責任者進行處罰并匯報給隊長。
第九條參加生產班班前會議,并根據掌握的生產情況,合理組織解決生產上的關鍵問題。
第十條凡重大事故,必須親臨現場組織搶救和處理,并做好事故后的生產安排等工作。
第十一條協助隊長安排生產計劃,督促生產班的各項經濟指標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