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jié)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責任體系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機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加強公司基礎管理工作,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使公司的各項工作向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系統(tǒng)化、制度化、規(guī)范化方面發(fā)展,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fā)生,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相關規(guī)定,成立新安煤業(y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組織機構,并將組織機構及相關成員職責予以明確,組織機構如下:
一、機構建立目標
1、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上級的要求和規(guī)定,制定符合我公司實際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負責各單位安全管理具體標準和管理措施的審定。
2、督促檢查各單位對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程規(guī)定、行業(yè)標準、礦內有關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
3、負責保證體系持續(xù)有效運行的人、財、物等各種資源的配置。
4、負責組織編制我礦安全生產規(guī)劃,年度工作計劃,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對上級部門下達的安全控制目標進行分解與細化,審定后組織實施。
5、負責參與各類安全專項資金使用方案的制定和使用落實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6、負責對《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等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查和實施情況評價。
7、負責礦井各級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方案的審定,并根據考核結果, 督促和監(jiān)督各相關部門制定相應改進措施。
8、所有成員必須接受相應的安全管理知識培訓,熟悉并掌握業(yè)務范圍內的各類重大安全風險及管控措施。
9、組織和配合礦井事故的搶救與處理,對各類事故進行責任追究和分析認定。
10、負責制定、及時更新和修改工作任務、流程、職責、行為規(guī)范、規(guī)章制度等,總結人員不安全行為發(fā)生規(guī)律,不斷提高對人員不安全行為的管理水平。
二、組織機構
1、成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組:
組 長:經理
副 組 長:總工程師、安監(jiān)處長、分管副經理、黨委書記
成 員:副總工程師、職能部門負責人,基層單位負責人
2、管理部門: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部門(安監(jiān)處),將辦公室設在安監(jiān)處技術室,主任由黃西亮擔任,安監(jiān)處長負責對分管負責人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監(jiān)督管理及考核。
三、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組織機構職責
1、領導組職責概述
(1)經理是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第一責任人,對安全風險管控全面負責。
(2)黨委書記根據黨政同責,與經理負相同職責,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中負全礦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3)安監(jiān)處長負責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的監(jiān)督、管理、考核。
(4)分管副經理負責實施分管系統(tǒng)范圍內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5)副總工程師及礦職能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專業(yè)系統(tǒng)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6)基層單位負責人負責本作業(yè)區(qū)域和工藝工序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現場確認。
(7)班組長負責本作業(yè)區(qū)域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現場確認。
(8)崗位人員負責本崗位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現場確認。
2、管理部門職責概述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部門負責檢查、督促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實施情況,具體職責如下:
(1)制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辨識程序、評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層級責任、考核獎懲等內容;
(2)制定安全風險辨識的程序和方法(通過對系統(tǒng)的分析、危險源的調查、危險區(qū)域的界定、存在條件及觸發(fā)因素的分析、潛在危險性分析);
(3)負責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的組織開展,并指導協調各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完成分管范圍內 的工作。
(4)組織相關人員對全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5)承辦上級部門和我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工作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具體崗位及部門職責
1、經理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職責
(1)經理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組組長,是我公司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第一責任人,對我公司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負全面責任。
(2)審核和批準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文件。
(3)為實施、保持和改進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配備必要的資源。
(4) 每年底經理組織各分管負責人、副總工程師和相關科室、區(qū)(隊)進行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重點對井工煤礦瓦斯、水、火、煤塵、頂板、沖擊地壓及提升運輸系統(tǒng),等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形成《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 。
(5)每年組織分管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總結分析,針對管控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解決,并 指導下一年度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重點。
(6)負責組織實施《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方案》,人員、技術、資金要有保障,確保 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到位 。
(7)若 公司發(fā)生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全國煤礦發(fā)生重特大事故,所在省份、所屬集團煤礦發(fā)生較大事故,或者本公司連續(xù)停工停產1個月以上進行礦復工復產前,需開展1次針對性的專項辨識評估 ,專項辨識由經理組織分管負責人和職能科室進行,識別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qū); 有新增重大風險或需調整措施的補充完善《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方案》;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指導修訂完善設計方案、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 。
2、黨委書記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職責
(1)黨委書記根據黨政同責,與經理負相同職責,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中負全礦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是全礦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的第一責任者。
(2)協助經理開好安全辦公會,研究制定不同時期符合實際的安全教育規(guī)劃,保證和促進全礦安全生產。
(3)做好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經常組織公司班子成員分析干部思想變化,解決安全思想認識上的矛盾,起到核心保證作用。
(4)認真?zhèn)鬟_貫徹公司黨政的各項安全措施、批示和規(guī)定,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掌握糾正出現的偏差。
(5)安排有關部門經常組織安全思想教育活動,做好安全思想教育,使安全教育工作達到制度化、經?;?。
(6)經常與公司行政干部保持聯系,協調工作關系,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保證全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實現。
3、總工程師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職責
(1) 總工程師是安全生產技術主要負責人,在工作中負責對各類技術改造、技術規(guī)程、操作 規(guī)程等的制定與實施,從技術層面上對創(chuàng)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型礦井提供可靠保障。
(2) 負責分管范圍內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每年底在公司經理領導下組織分管副總和專業(yè)科室進行本專業(yè)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礦井瓦斯、水、火、煤塵、頂板、強礦壓及提升運輸系統(tǒng)等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評估.
(3)新水平、新采(盤)區(qū)、新工作面設計前,開展1次專項辨識,由總工程師組織相關科室進行專項辨識,重點辨識地質條件和重大災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 有新增重大風險或需調整措施的補充完善《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方案》; 辨識評估結果用于完善設計方案,指導生產工藝選擇、生產系統(tǒng)布置、設備選型、勞動組織確定等。
(4) 啟封密閉、排放瓦斯、反風演習、工作面通過空巷(采空區(qū))、更換大型設備、采煤工作面初采和收尾、綜采(放)工作面安裝回撤、掘進工作面貫通前,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 ,由總工程師 組織有關科室、生產組織單位(區(qū)隊)對作業(yè)環(huán)境、工程技術、設備設施、現場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重點辨識評估;
(5) 負責礦井“一通三防”、地測防治水、強礦壓(沖擊地壓)治理等系統(tǒng)、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發(fā)生變化時的安全風險專項辨識。 。
4、安監(jiān)處長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職責
(1)在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司黨政領導下,帶頭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依照《煤礦安全監(jiān)察條例》和“三大規(guī)程”及公司、公司有關規(guī)定,正確行使安全監(jiān)察權,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管理責任。
(2)負責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與檢查,及時排查各類現場安全隱患,消滅各類不安全行為,確保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得到落實。
(3)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發(fā)生事故積極組織搶險,認真追查、調查和結案,按有關規(guī)定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5)發(fā)生死亡和重大事故,協助上級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并參與事故的搶險。
5、生產副經理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職責
(1)對安全生產(主要突出采煤)負直接領導責任, 負責分管范圍內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每年底在公司經理領導下組織分管副總和專業(yè)科室進行本專業(yè)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礦井瓦斯、水、火、煤塵、頂板、強礦壓及提升運輸系統(tǒng)等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評估。
(2) 負責原煤生產系統(tǒng)、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發(fā)生變化時及分管范圍內高危作業(yè)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推廣前的安全風險專項辨識。
(3) 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帶班下井制度,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填寫 《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檢查記錄》,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
6、掘進副經理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職責
(1)對安全生產(主要突出掘進)負直接領導責任, 負責分管范圍內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每年底在公司經理領導下組織分管副總和專業(yè)科室進行本專業(yè)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礦井 瓦斯、水、火、煤塵、頂板、強礦壓及提升運輸系統(tǒng)等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評估。
(2) 負責生產系統(tǒng)、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發(fā)生變化時及分管范圍內高危作業(yè)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推廣前的安全風險專項辨識。 。
(3) 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帶班下井制度,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填寫 《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檢查記錄》,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
7、機電副經理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職責
(1)對機電運輸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 負責分管范圍內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每年底在公司經理領導下組織分管副總和專業(yè)科室進行本專業(yè)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礦井瓦斯、水、火、煤塵、頂板、強礦壓及提升運輸系統(tǒng)等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評估。
(2) 負責生產系統(tǒng)、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發(fā)生變化時及分管范圍內高危作業(yè)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推廣前的安全風險專項辨識。 。
(3) 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帶班下井制度,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填寫 《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檢查記錄》,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
8、各專業(yè)副總工程師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責任分工
(1) 在經理的領導下,每年底參加分管范圍內的煤礦瓦斯、水、火、煤塵、頂板、沖擊地壓及提升運輸系統(tǒng)等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協同專業(yè)科室編制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制定并落實《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方案》,列出重大安全風險清單,明確管控措施以及每條措施落實的人員、技術、時限、資金等內容;將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確定下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并指導和完善下一年度生產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安全培訓計劃、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等。
(2)參與由經理組織的 本礦發(fā)生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全國煤礦發(fā)生重特大事故,所在省份、所屬集團煤礦發(fā)生較大事故,或者本礦連續(xù)停工停產1個月以上進行礦復工復產前專項辨識評估 ,識別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qū); 有新增重大風險或需調整措施的補充完善《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方案》;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指導修訂完善設計方案、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
(3) 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于新水平、新采(盤)區(qū)、新工作面設計前,協調專業(yè)科室進行1次專項辨識,重點辨識地質條件和重大災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補充完善《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方案》, 辨識評估結果用于完善設計方案,指導生產工藝選擇、生產系統(tǒng)布置、設備選型、勞動組織確定等 。
(4) 在分管副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在生產系統(tǒng)、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fā)生重大變化時協同專業(yè)科室進行開展1次專項辨識,重點辨識作業(yè)環(huán)境、生產過程、重大災害因素和設施設備運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補充完善《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方案》;辨識評估結果用于指導重新編制或修訂完善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
(5) 在分管副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在啟封密閉、排放瓦斯、反風演習、工作面通過空巷(采空區(qū))、更換大型設備、采煤工作面初采和收尾、綜采(放)工作面安裝回撤、掘進工作面貫通等高危 作業(yè)實施前,及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協同專業(yè)科室進行開展1次專項辨識,重點辨識作業(yè)環(huán)境、工程技術、設備設施、現場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補充完善《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方案》,辨識評估結果作為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依據。
(6) 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帶班下井制度,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填寫《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檢查記錄》,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9、安監(jiān)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職責
(1)安監(jiān)處是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礦井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的組織開展,并指導協調各職能部門和單位完成分管范圍內的工作,組織有關人員抓好全礦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運行工作。
(2)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責任體系。
(3)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明確安全風險的辨識范圍、方法和安全風險的辨識、評估、管控工作流程。
(4)組織編制礦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建立可能引發(fā)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指導和完善下一年度生產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監(jiān)督檢查礦有關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相關規(guī)程、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
(5)組織職能部門、各基層單位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組織系統(tǒng)系統(tǒng)性風險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制定管理標準、管理措施并落實,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相關內業(yè)資料。
(6)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區(qū)域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7)負責礦井安全制度的制定、修訂、完善。
(8)負責礦安全管理體系的考核評分。
10、生產科室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職責
(1)貫徹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相關制度、措施。
(2)負責收集、整理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相關的業(yè)務資料。
(4)參與公司組織的年度風險辨識和專項辨識。
(5)負責制定本專業(yè)安全技術措施、作業(yè)規(guī)程中的安全風險辨識及管控措施范本,指導區(qū)隊執(zhí)行。
(6)完成對本礦內不安全行為、不符合項指標的實施管控措施。
11、教培中心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職責
(1)負責礦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安全教育培訓的計劃與實施。
(2) 年度辨識評估完成后1個月內對入井人員 地面關鍵崗位人員 進行安全風險管控培訓,內容包括重大安全風險清單、與本崗位相關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且不少于2學時.
(3) 專項辨識評估完成后1周內對相關作業(yè)人員開展培訓,且不少于2學時。
(4) 年度風險辨識評估前組織對經理和分管負責人等參與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的人員開展1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技術培訓,且不少于4學時.
(5)負責安全教育培訓方面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制定管控措施并執(zhí)行。
12、各區(qū)隊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職責
(1)負責本區(qū)隊內安全管理工作,發(fā)現危險源,及時消除,進行登記,發(fā)現重大危險源及時匯報給安監(jiān)處長和分管領導。
(2)負責建立健全本區(qū)隊職工的安全生產崗位安全責任制,認真貫徹執(zhí)行各項管理制度及技術措施。確保 作業(yè)時對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現場確認,從而達到 作業(yè)過程中人-機-環(huán)境系統(tǒng)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第二節(jié)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
1 工作制度
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明確安全風險辨識評估范圍、方法和安全風險的辨識、評估、管控、公告、報告工作流程。
1.1 安全風險分級 辦法
1.1 .1 評估方法
對找出的風險點進行安全風險評估,明確管控的重點。安全風險評估采用D=LEC公式計算風險分值(單位:分),其中:
D — 作業(yè)地點、關鍵環(huán)節(jié)等存在的安全風險
L —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
E — 人員接觸危險環(huán)境的頻率
C — 發(fā)生事故產生的后果
表1:L值的確定
分數值 | 事故發(fā)生可能性(L) |
10 | 完全可能 |
6 | 相當可能 |
3 | 可能,但不經常 |
1 |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
0.5 | 很不可能,可以設想 |
0.2 | 極不可能 |
0.1 | 實際不可能 |
分數值 分數值 |
人員接觸危險環(huán)境的頻率(E) |
10 | 連續(xù)接觸 |
6 | 每天工作時間接觸 |
3 | 每周一次接觸 |
2 | 每月一次接觸 |
1 | 每年幾次接觸 |
0.5 | 非常罕見的接觸 |
分數值 | 發(fā)生事故產生的后果(C) |
100 | 10人以上死亡 |
40 | 3-9人死亡 |
15 | 1-2人死亡 |
7 | 危重工傷 |
3 | 傷殘 |
1 | 輕傷 |
按照安全風險評估結論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將安全風險等級從高到低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四個等級。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注警示。同時,及時關注風險源的動態(tài)變化情況,隨時對警示等級進行變更。
一級紅色風險:發(fā)生事故將難以控制,會造成多人傷亡和巨額財產損失,社會影響惡劣,需集團公司和礦各級部門制定嚴格的制度、措施,重點管控。
二級橙色風險:發(fā)生事故較難控制,會造成多人傷害或發(fā)生死亡事故,后果嚴重,需礦各級部門嚴格執(zhí)行相關規(guī)定要求,重點管控。
三級黃色風險:有發(fā)生嚴重傷害事故的風險,需部門、隊組逐級落實措施、重點防控。
四級藍色風險:有發(fā)生傷害事故的風險,需班組及崗位操作人員加強防范、正規(guī)操作。
表4:風險等級標準
風險分級 | 等級 | D(值) | 危險程度 |
一級紅色風險 | 重大 | D(值) ≥270 | 重大風險防控 |
二級橙色風險 | 較大 | 270﹥D(值)≧140 | 較大風險 |
三級黃色風險 | 一般 | 140﹥D(值)≧70 | 一般風險 |
四級藍色風險 | 低 | 70﹥D(值) | 低風險 |
辨識范圍主要包含水、火、瓦斯、煤塵、頂板、沖擊地壓及提升運輸系統(tǒng)安全風險;
安全風險辨識應結合礦井、采區(qū)、采掘工作面,辨識范圍包括煤礦所有系統(tǒng)及生產經營活動的區(qū)域和地點。
1.3 安全風險辨識方法
針對煤礦重大安全風險和曾經發(fā)生過的重特大事故,結合礦井實際,制定安全風險辨識方法。
1.3.1 風險矩陣法
采用風險矩陣法是根據危險事件發(fā)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的乘積來衡量風險的大小,其計算公式是:
風險值 D= p×C
式中,p 表示危險事件發(fā)生可能性;C 表示危險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失。
根據《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分別確定安全風險“紅、橙、黃、藍”(紅色為安全風險最高級)4個等級。
風險值:30~36及以上為重大風險;
風險值:18~25為較大風險;
風險值:9~16為一般風險;
風險值:1~8為低風險;
根據D值的大小,將安全風險劃分為重大安全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四個等級。
風險矩陣及風險等級劃分表
1.3.2專業(yè)評 估
由副總以上領導及職能科室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對通過風險矩陣法得出的各類安全風險進行分析、辨識、評估,結合多年安全管理實踐經驗,依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按照安全風險分級辦法進行分級,最后確定風險的類型、等級、管控措施。
1.4 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工作流程
1.4.1 成立安全風險評估小組。年度安全風險評估,及本礦發(fā)生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全國煤礦發(fā)生重特大事故,或者山東省內、所屬集團煤礦發(fā)生較大事故后的專項評估,應成立由經理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副總工程師、科室及區(qū)隊負責人為成員的評估小組;專項安全風險評估成立由相應分管領導為組長,各專業(yè)副總工為副組長,科部室、區(qū)隊負責人為成員的評估小組。
1.4.2 收集有關信息。包括有關法規(guī)、標準、規(guī)程、規(guī)范及事故統(tǒng)計表、監(jiān)測報告等。
1.4.3 識別每個步驟中的危害與風險。按照任務執(zhí)行中所暴露的環(huán)境、設備和行為,確定潛在的危險。
1.4.4 評估風險后果描述。判定辨識出潛在安全風險可能導致人員傷害、設備或設施損失的情況。
1.4.5 評估可能導致的事故類型。按照《煤炭工業(yè)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統(tǒng)計規(guī)定(試行)》(煤安字〔1995〕第50號)分為8類,即:
1.瓦斯 事故 ;2.頂板 事故 ;3.機電 事故 ;4.放炮 事故 ;
5.水災 事故 ;6.火災 事故 ;7.運輸 事故 ; 8.其它 事故
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工作流程
2 安全風險辨識評估
安全風險是指煤礦井下作業(yè)客觀存在的危險,如果管控不利,就會引發(fā)重大事故。安全風險是針對井下所有作業(yè)人員的,不一定是本工種作業(yè)存在的直接危險,但卻是普遍存在的潛在的危險。
2.1 年度辨識評估
2.1.1 辨識內容
對礦井有可能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進行全面辨識,重點辨識瓦斯、水、火、煤塵、頂板、沖擊地壓及提升運輸系統(tǒng)風險。
2.1.2 辨識時間及責任分工
(1)時間。每年經理組織各分管負責人、副總工程師和相關科室、區(qū)(隊)進行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
(2)分工。此項工作由經理親自組織,安監(jiān)處長負責運作,安監(jiān)處負責具體實施,相關科室和隊配合。其中有關瓦斯、火、煤塵風險管控措施由通防科提供,水災風險管控措施由地測科提供,頂板風險管控措施由生產科提供,提升運輸系統(tǒng)風險管控措施由機電科提供。
2.1.3 工作任務
(1)及時編制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制定《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方案》,方案應包含重大安全風險清單,相應的管理、技術、工程等管控措施,以及每條措施落實的人員、技術、時限、資金等內容;
(2)將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確定下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并指導和完善下一年度生產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安全培訓計劃、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等。
2.2 專項辨識評估
2.2.1 新水平、新采區(qū)、新工作面設計前專項辨識
新水平、新采區(qū)、新工作面設計前,開展 1 次專項辨識,有關要求如下:
(1)專項辨識評估由總工程師組織有關科室進行;
(2)重點辨識評估地質條件和重大災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
(3)編制專項辨識評估報告,有新增重大風險或需調整措施的補充完善《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方案》;
(4)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完善設計方案,指導生產工藝選擇、生產系統(tǒng)布置、設備選型、勞動組織確定等。
此項工作由總工程師組織,地測副總工程師負責,地測科具體實施,有關業(yè)務科室配合。其中,有關瓦斯煤塵爆炸、火災風險管控措施由通防科提供,有關頂板風險管控措施由生產科提供,有關地質條件和水災風險管控措施由地測科提供,有關運輸系統(tǒng)風險管控措施由機電科提供,最后由生產科匯總,形成辨識評估報告。
2.2.2 生產系統(tǒng) 、工藝等發(fā)生重大變化時專項辨識
生產系統(tǒng)、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fā)生重大變化時,開展1 次專項辨識,有關要求如下:
(1)專項辨識評估由分管負責人組織有關科室進行;
(2)重點辨識評估作業(yè)環(huán)境、生產過程、重大災害因素和設施設備運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
(3)編制專項辨識評估報告,有新增重大風險或需調整措施的補充完善《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方案》;
(4)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指導編制或修訂完善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
此項工作由分管負責人組織,分管業(yè)務科室具體實施,具體分工如下:
(1)生產系統(tǒng)、生產工藝發(fā)生重大變化時,采煤系統(tǒng)由生產副經理組織,掘進系統(tǒng)由掘進副經理組織,機械化科、生產科負責具體實施,機電運輸系統(tǒng)由機電副經理組織,機電科負責具體實施;
(2)主要設施設備發(fā)生重大變化時,由機電副經理組織,機電科負責具體實施;
(3)重大災害因素發(fā)生重大變化時,由分管負責人組織,分管業(yè)務科室具體實施。其中,通防方面由總工程師組織,通防副總配合,通防科負責具體實施。地測防治水方面,由地測副總組織,地測科負責具體實施;頂板方面由生產副經理組織,掘進副經理配合,生產科負責具體實施;機電運輸方面由機電副經理負責組織,機電科負責具體實施。
2.2.3 啟封密閉、排放瓦斯等專項辨識
啟封密閉、排放瓦斯、反風演習、工作面通過空巷(采空區(qū))、更換大型設備、采煤工作面初采和收尾、綜采(放)工作面安裝回撤、掘進工作面貫通前,及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開展 1 次專項辨識,有關要求如下:
(1)專項辨識評估由分管負責人組織有關科室、生產組織單位(區(qū)隊)進行;;
(2)重點辨識評估作業(yè)環(huán)境、工程技術、設備設施、現場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
(3)編制專項辨識評估報告,有新增重大風險或需調整措施的補充完善《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方案》;
(4)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對安全技術措施編制提出指導意見。
此項工作由分管負責人組織,分管業(yè)務科室和施工單位具體實施,責任分工如下:
(1)啟封密閉、排放瓦斯、反風演習作業(yè)實施前,由總工程師組織,通防副總配合,通防科負責具體實施。
(2)掘進工作面貫通作業(yè)實施前,由地測副總組織,地測科具體實施,有關業(yè)務科室配合。其中,有關瓦斯爆炸風險管控措施由通防科提供,有關頂板風險管控措施由生產科提供,有關水災風險管控措施由地測科提供。最后由生產科匯總,形成辨識評估報告。
(3)工作面通過空巷(采空區(qū))、更換大型設備、采煤工作面初采和收尾、綜采(放)工作面安裝回撤作業(yè)實施前,由采煤副總組織,機械化科具體實施,有關業(yè)務科室配合。其中,有關瓦斯爆炸風險管控措施由通防科提供,有關頂板風險管控措施由生產科提供,有關水災風險管控措施由地測科提供,有關大型設備風險管控措施由機電提供,最后由機械化科匯總,形成辨識評估報告
(4)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由所在系統(tǒng)分管負責人組織,分管業(yè)務科室和使用單位負責具體實施。
2.2.4 本礦發(fā)生死亡事故專項辨識
本礦發(fā)生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全國煤礦發(fā)生重特大事故,或者山東省內、所屬集團煤礦發(fā)生較大事故后及本礦連續(xù)停工停產1個月以上復工復產前,開展 1 次針對性的專項辨識,有關要求如下:
(1)專項辨識評估由經理組織分管負責人和科室進行;
(2)識別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qū);
(3)編制專項辨識評估報告,有新增重大風險或需調整措施的補充完善《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方案》;
(4)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指導修訂完善設計方案、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
此項工作由經理組織分管負責人和業(yè)務科室進行,責任分工如下:
(1)本礦發(fā)生的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由所在系統(tǒng)的分管負責人組織,分管業(yè)務科室負責具體實施,其他科室配合。
(2)全國煤礦發(fā)生重特大事故,或者山東省內、所屬集團煤礦發(fā)生較大事故后,是哪個系統(tǒng)范圍內的,由哪個系統(tǒng)的分管負責人組織,分管業(yè)務科室負責具體實施,其他科室配合。如瓦斯煤塵爆炸、礦井火災事故,由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礦井水災事故,由地測副總工程師負責組織;頂板事故,由生產副經理負責組織;提升運輸事故,由機電副經理負責人組織。
(3)所在系統(tǒng)完成風險辨識評估報告后,報安監(jiān)處,安監(jiān)處初步審核后,報經理審閱,最后經礦召開專題會議審議通過后,形成最終報告。
2.3 工作要求
年度辨識和專項辨識,必須編制報告,建立檔案,詳細記錄辨識時間、辨識內容、參加人員、辨識結果、安全評估、管控措施。
3 安全風險管控
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由經理組織實施,有具體工作方案,人員、技術、資金有保障。
3.1 工作方案
3.1.1 安全風險的監(jiān)控
(1)經理每年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分析總結,分析結果指導下一年度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2)崗位安全風險由崗位工在生產過程中通過安全確認方式進行監(jiān)控。負責單位管理、技術人員在走動巡查過程中,對崗位安全風險進行隨機監(jiān)控。
(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通過走動巡查對生產現場的安全風險進行日常監(jiān)控。
(4)對于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區(qū)域,必須在制定礦井定員方案時設定作業(yè)人數上限,入口顯著位置懸掛限員牌板;信息中心要根據設定的人員上限調整人員定位系統(tǒng)的報警設置,有效監(jiān)控重大風險區(qū)域定員情況。
(5)礦領導帶班時,負責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3.1.2 安全風險的控制
⑴重大風險,由經理組織制定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確定安全風險管控方案、管控標準、管控單位、管控負責人。分管副經理負責監(jiān)督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執(zhí)行。同時,積極對可能引發(fā)事故的隱患進行治理,治理完畢后由分管礦領導組織驗收、評估;
⑵較大風險,由分管副經理組織制定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確定安全風險管控方案、管控標準、管控單位、管控負責人。并負責監(jiān)督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執(zhí)行。同時,積極對可能引發(fā)事故的隱患進行治理,治理完畢后由分管副經理導組織驗收、評估;
⑶一般風險,由主管科室正職組織制定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確定安全風險管控方案、管控標準、管控單位、管控負責人。相關基層單位正職負責落實執(zhí)行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同時,積極對可能引發(fā)事故的隱患進行治理,治理完畢后由分管副總組織驗收、評估;
⑷低風險,由基層單位正職組織制定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確定安全風險管控方案、管控標準、管控負責人?;鶎訂挝环止芨甭氊撠熉鋵崍?zhí)行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同時,對可能引發(fā)事故的隱患進行治理,治理完畢后由基層單位正職組織驗收、評估。
3.2 重大風險區(qū)域
調度室負責,組織制定重大風險區(qū)域定員制度,在重大安全風險區(qū)域設定作業(yè)人數上限,必須符合集團公司“5788”定員標準,具體如下:
作業(yè)區(qū)域 | 單班作 業(yè)人數 |
備注 |
工作面回采期間 | 10 人 | 區(qū)隊 7 人、安檢 (瓦檢) 1 人、 區(qū)隊跟班人員 1人、帶班領導1人 |
工作面 安裝、 拆除期間 | 2 6 人 | |
迎頭 掘進期間 | 1 1 人 | 區(qū)隊 8 人、安檢 (瓦檢) 1 人、 區(qū)隊跟班人員 1人、帶班領導1人 |
合 計 | 47 人 | 增加其他管理人員總數,單班入井最多人數為 47 人。 |
3.3 定期檢查
3.3.1月檢查
經理每月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分析,針對管控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調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結合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布置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明確責任分工。
3.3.2旬檢查
分管負責人每旬組織對分管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3.4 現場檢查
按照《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jiān)督檢查規(guī)定》,執(zhí)行煤礦領導帶班制度,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3.5 公告 報告
(1)在行人井口和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區(qū)域的顯著位置,公示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2)每年1月31日前,經理組織將本礦年度辨識評估得出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及其管控措施報送屬地安全監(jiān)管部門和駐地煤監(jiān)機構。
4保障措施
4.1信息管理
采用《XXX集團雙重預防體系管理平臺》,實現對安全風險記錄、跟蹤、統(tǒng)計、分析、上報等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
4.2教育培訓
4.2.1培訓內容
入井人員和地面關鍵崗位人員安全培訓內容包括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與本崗位相關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4.2.2培訓安排
(1)年度辨識評估完成后1個月內,由教培中心負責對入井人員地面關鍵崗位人員進行安全風險管控培訓,內容包括重大安全風險清單、與本崗位相關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且不少于2學時.
(2)專項辨識評估完成后1周內,由教培中心負責對相關作業(yè)人員開展培訓,且不少于2學時。
(3)年度風險辨識評估前,由教培中心負責組織對經理和分管負責人等參與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的人員開展1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技術培訓,且不少于4學時.
5、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要求
5.1 各級管理人員必須按照業(yè)務分工做好安全風險辨識工作
⑴對于不進行安全風險辨識的工程項目,禁止施工。
⑵沒有在崗位上懸掛安全風險告知牌板的單位,每處給予單位正職罰款100元。
⑶單位未向員工發(fā)放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的,每人次給予單位正職罰款50元。
⑷員工沒有隨身攜帶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的,每人次罰款50元。
5.2 相關科室、基層單位和崗位人員必須履行安全風險監(jiān)控的責任。
⑴對于安全風險監(jiān)控工作不到位的責任者,根據安全風險等級給予罰款100~500元。
⑵由于安全風險監(jiān)控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風險等級上升的,根據安全風險等級給予相關責任者罰款100元~1000元。
⑶由于安全風險監(jiān)控工作不到位引發(fā)事故的,根據《xx煤礦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追究制度及安全獎罰規(guī)定》處罰。
5.3 各科室要協助分管副經理按時完成好本系統(tǒng)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按照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方案》制定相應的安全風險管控標準和管控措施;及時形成本系統(tǒng)的《安全生產風險分析報告》;落實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對于組織、執(zhí)行安全風險管控工作不力的,根據安全風險等級給予100元~1000元罰款。
5.4 對于及時發(fā)現、報告、消除事故隱患或在事故發(fā)生后積極救援減少、消除事故損失的集體和個人,由礦研究決定給予適當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