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班制度
一、礦領導、干部值班交接班制度
為了強化值班交接班紀律,避免交接班出現漏洞,對全礦安全生產造成影響,特制定“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值班時間為早8:00到次日早8:00時。
2.當日交班人員必須交清前天生產中發(fā)生過的問題、遺留問題及安全生產情況并在值班記錄中交班處簽字認可。
3.當日接班人員必須提前20分鐘到調度按時接班并在值班記錄中接班處簽字認可。
4.每日早上8:00礦領導、干部必須在調度臺進行交接班,嚴格交接班制度。
5.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本人親自簽字,不得代簽,做到交清接明。
6.當天存在的問題由當天值班領導親自填寫,嚴禁他人代替。
二、調度員交接班制度
1.調度室值班人員,在下班前必須按照規(guī)定,辦好交接班手續(xù)。
2.交接班做到“兩不準”,即不準遲到、不準早退。
3.在交班前對當班生產情況進行認真分析總結,填寫好調度日志或交接班記錄。
4.將當班解決處理主要問題的記錄、待辦事宜和未解決的問題要進行詳細交接,做到“七交清”。
二是交清機械事故影響情況;
三是交清掘進生產情況;
四是交清領導值帶班情況;
五是交清臨時應急工作;
六是交清交清上級來電傳真情況;
七是交清各類記錄填寫情況;
5.接班調度員要認真聽取交班調度員的情況介紹,仔細查看調度日志和有關記錄,并在交接薄上簽字。
6.交接班記錄存檔待查。